近日,权健发布了关于规范物流部自提货流程的通知,通知如下:

为了严格管理物流部自提货流程,取消单次自提货委托。

1.自提货需店长本人带身份证到物流部办理提货手续,如有特殊情况,店长本人到物流部客服登记办理书面申请长期委托(带店长本人身份证和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终止委托需店长本人到集团物流部办理申请。

2.自提货由于个人原因一月内不能到集团提货,物流部按注册地址发货,运费自理。运输中货物出现问题,责任由个人承担。

3.经销商更改联系方式,未到客服部申请变更导致联系不到本人的,集团有权将其作为无货主处理。

本规定,自2016年6月1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