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辞一|国家暗中支持

  关于国家暗中支持的说法,没有任何所谓国家暗中支持的行为,会存在与目前这种开明并且信息泛滥的时代。如果有,间谍也许是一种。如果暗中支持的东西,电视报纸新闻连篇累牍的曝光,以及互联网详细的描述,这些媒体是不是暴露信息,危害国家公共安全?如果是暗中支持,是不是因该悄悄的打,而不是大张旗鼓的喊打。如果是暗中支持,为什么有那么多国外媒体也参与报道,他们也会配合国家进行调控吗?台湾报纸,菲律宾报纸,新加坡报纸,香港报纸,人民日报海外版等等,甚至CNN和BBC也有报道。当然基于行业人封闭的小环境,看到这些很难,即便看到了也会习惯性无视。如果仔细观察其他行业细节就会发现很多东西与这个说法自相矛盾。这里面所谓暗中支持的论调,与其宏观调控论调是自圆其说的悖论,如果新闻中的宏观调控非常详细的揭露了行业细节性操作,那么这不是打破了暗中支持的保密论调吗?确实有一些新闻描述有偏差,但是有很多新闻非常客观的把行业每一个细节都清清楚楚的描述清楚了,这是打国家的脸还是破坏政治?每一个案例中被抓的人,被曝光的细节,是不是都是破坏暗中支持。

  说辞二|美国西部淘金、德国巴士等等说辞

  没有任何一个西方国家,依靠所谓的直销、传销、连锁销售发展为发达国家,所有发达国家的基础必然是强大稳定的工业基础、科技基础、信息产业基础,依靠创新及过硬的产品质量打造大国基础,而商业、农业、服务业发达的国家也不可能用这种人际网络营销模式作为基础,中国是个大国,尤其不可能以此作为支柱。这种说法本末倒置,打开视野就能识别这种谎言。

  说辞三 |“中国要发展,连锁必先行”

  关于“中国要发展,连锁必先行”这个新闻日期是连锁销售生命起点的说法,以及连锁发展十四年历史的说法,这是关于真正的连锁销售所说,传销只是穿上了这个马甲,为自己涂脂抹粉。这是政府在深圳建设初期所讲,针对目标是企业行为,非民间行为。在这里需要了解详细的连锁销售解释,经济领域中,连锁销售是有很多种的,人际网络只是其中一种,而且是最被边缘化的一种,目前国内准确定义的措辞为直销行业,官方和学术界措辞中没有涉及人际网络的连锁销售模式。如果按行业角度去理解,深圳本地是从未发生过这种事情的,如果有也就是那些睡地铺的传销团队。需要了解什么是真正的连锁销售,可以多参考国美苏宁,麦当劳肯德基这一类主流连锁,另外需要考虑的问题是,结合行业每日日常工作,来回的学习那些所谓的行业知识、复制工作等等,这里面有销售行为吗,名字本身就和行业本体操作不对口。

  说辞四|国家领导六十个亿引进连锁销售、资本运作模式

  关于国家领导六十个亿引进连锁销售、资本运作模式的说法,没有一种所谓的经济模式,国家会花费六十亿从国外引进。只需要招商引资外资企业,其企业的操作模式自然而然会引进国内,模式只是发展方式,这不存在知识产权,无需花钱引进。这个说辞有是刘奇葆,又说是吴仪(反正没人觉得自相矛盾),这么大张旗鼓的引进模式,是如何欺骗外国人暗中操作的?如何低调?六十个亿即便是国家项目引进,也不可能是低调引进,怎么欺骗外国人进行低调?国外媒体以及人民日报海外版都报道过行业是传销的事情,这难道是外媒配合国家一起调控吗,明显是虚假的。很多第一次接触行业的人,乍一看行业非常严密,群体非常大,才会相信这样的说法,深入了解之后就应该有所了解,就像银行卡一样都是私人操作。在中国这种流行山寨文化的国度,这种通过简单复制一两个月就能学会的东西,如何会花费巨资去引进这种东西呢?有什么东西中国人学不会的,有什么东西需要六十个亿引进。如果在行业里沉淀的时间比较长,看清楚行业里关于宏观调控的具体表现和操作,任何一个有政治觉悟,了解中国政治现状的人,都会明白这种东西这种事情只会发生在中国特色法治环境的国家。

  说辞五|国家操作资本运作、连锁销售

  关于国家操作资本运作、连锁销售(人际网络)的说法,没有那个国家会愚蠢到用人际网络作为发展国家经济的一种主体性经济模式,如果有,只有阿尔巴尼亚的庞氏骗局,副总统都参与的大型庞氏骗局,导致该国经济崩溃,政治体制瓦解。人际网络的正规军直销业,在正常经济中只是一种补余性质的商业经济模式,和股市、期货、债券等虚拟经济范畴一样,必须建立在实体经济基础之上(直销是以产品销售为导向,人际网络为渠道行销产品的模式),否则将引发大量社会问题。一群人来回东奔西走,天天讲课拉人,就能让一个国家强盛,完全没有政治常识。如果你能理解详细的行业说法“宏观调控”,仔细斟酌思考一下现状下中国特色的政治制度,以及宏观调控对行业的细节性操作,你就会了解这种东西不可能在西方*制度下生存,所以不可能是从国外六十个亿引进。

  说辞六|WTO关贸总协定

  关于WTO关贸总协定的说法,WTO谈判的内容里只有安利、雅芳等直销企业进入中国市场销售产品,没有行业这种每天来回讲课互相学习作为日常工作的模式;正常的工作都是为了创造价值,而不是没完没了的学习,即便是学习,也不会是这样不规范、潦草、简单的内容。至于抵抗外企的说法,你有没有自己调查过国外有这样的企业存在?关贸总协定详细文件中如果有相关措辞,只怕行业人早就发挥悟性找到字眼了。(那些留学生说的话并不一定是真实理解的真实本质,他只是合作体系的人,现身说法为了留住你让你掏钱,而且从来不会有人说国外用什么东西进行调控,没有调控的行业在行业人眼里是不可能的,在这一点上却没有人去思考)。

  说辞七|低调运行

  关于低调运行相关说法,没有一个合法的经济行为需要低调运行,也没有一个经济行为的管理需要用公安机关扛着刑法来直接管理,任何经济行为都是工商部门管理的范围,以行政法规来实现惩罚,逾越法律界限后才是公安机关职责范围,不可能用刑法惩罚。一个十三年的行业还没有立法,一直在违法,这不就是法律告诉你的现实吗。没有一个合法的经济行为,需要面对警察躲躲藏藏,面对外人必须谎言。这一点的细节性体现,本身就拆穿了国家花费60亿引进这个项目的说辞。在西方政治制度和普世价值下管理的国家,强调个人自由以及诚信机制的完善,这种左脚踩自己右脚的做法,在西方国家不可能有操作空间,民众可以用法律的形式指控ZF不诚实、欺诈等。至于在体系中的某些所谓留学生所谓外籍人士的解释,往往是驴头不对马嘴,甚至在国外居住很久未能进入国外主流社会,不能有效认知西方社会现实。当然不排除某些人刻意欺骗的可能性,他们在描述国外有这种东西的时候,不会告诉你国外怎么调控,国外什么法律调控,国外发展现状,国外是否五级三阶制等等,均是浅浅带过不敢深谈,在这个环节上行业人往往是言多必失,转移话题的时候则更多的时候讲淘金、黑死病、金融巴士、一类风马牛不相及的事情,反正你没有时间去国外调查考证,怎么说他都不在乎,这种谎话几乎是拆不穿的谎言可以肆无忌惮的胡扯。

  说辞八|国家行为肯定赚钱,肯定赚大钱

  关于国家行为肯定赚钱,肯定赚大钱的逻辑。国家行为的事情太多,但是真正的国家行为都是建立在一个正常的经济理论基础之上才能具备合法前提,而合法的前提下,太多行业是合法,不代表什么东西都是稳赚不赔。股市大跌的时候,也是国家行为,赚得多还是赔得多?至于赚大钱的多少,自己仔细看分钱内幕图。仔细看上层保密的分钱机制。是不是国家行为前面说很多了,后面还有关于宏观调控更为细节的描述。我们在这里首先要强调的是,国家行为和赚钱,并没有对等关系。这个逻辑是完全错误的认知。国家行为是国家有目标对象,但是这个目标如果按行业人的说法是拉动内需解决就业,那么这就已经暗示行业人,你来只是拉动内需的,是来解决就业的,至于赚钱不赚钱,和这两个目标没有直接关系。换个方法说就是消费行为是被保护的,赚钱没有保障,或者再直接一点说行业人是来扶贫、来花钱、来消费的,赚钱不赚钱是警察说了算(因为警察调控导致体系崩溃或者行业人放弃)。

  这个问题其实是暗示暗中支持的暴富机会是真实的,是机遇,这种思想本身其实和行业十四年历史、国外引进、WTO等等说辞,都是自相矛盾的。看清楚这个环节,需要足够的社会阅历和政治常识。

  国外有没有传销,为什么和国内的表达不同。这里涉及到英文传销与中文表述的变迁,标准的英文多层次直销单词,直译的时候更符合“传销”这个词汇,形神兼备。在中国直销进程的早期,都被称之为传销,新闻中的表述为传销和非法传销两种,从措辞上来说传销是个经济模式,但是很多利用这个模式欺骗、诈骗的则是非法传销。后期立法中将两种用俩个词汇分开,以正视听,合法的为直销,非法的为传销。但是学术层面的翻译,还有一个改变的过程,留下一些后遗症,需要时间和空间。用一个比较简单的方式来说,国外的传销等于国内的直销,国外的金字塔诈骗、无限连锁、庞氏骗局,等于中国的传销。这是目前很多人混淆的一个概念,直销传销名词的区分,确实造就了一段时间的理解混乱,随着时间的延续和预防传销的宣传效应,这种误解目前越来越少。美国有反金字塔法案,日本有反无限连锁法案,在台湾则称之为老鼠会。每个国家或地区都依据自己的法律去进行预防。从目前国内接触到的外界信息来看,整个西方发达国家,都不能避免这种欺诈行为。由于西方社会整体文化比较高,所以手法低劣的金字塔诈骗行为很难流行做大,但是麦道夫骗局这样的高科技高智商的金字塔诈骗,却能大行其道。而以产品为导向的直销行为演变为诈骗行为,在西方国家也存在,而且整体上来说法律层面比中国还滞后。这种诈骗行为本身在全球对于社会管理和预防犯罪来说,都是一个新课题,不仅仅是中国存在,这一点是寻常视野的人很难看到的。至于直销传销之间的模糊界限所导致的识别难度,后面单独论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