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非法集资搭乘“互联网+”便车的现象愈演愈烈。2017年1月24日由江苏省互联网金融协会主办,南京瑞泽会承办的江苏省“互联网+打击非法集资”政策宣讲会举行。各界专家共同探讨,为打击非法集资活动建言献策。

  数据显示,2016年上半年全国新发涉嫌非法集资案件2889起,涉案金额1581亿元,参与集资人数约87.7万人,其中非法集资案暴增,投资理财类最多,占30%以上。

  南京信息工程大学经济管理学院葛和平副教授表示,“通过互联网进行非法集资活动已成为新趋势。”

  他指出,传统的非法集资手段借助互联网已经完成转型升级,最典型的形态有四种:一是假借P2P以及众筹等名义,套用互联网金融创新的概念,骗取投资人的资金,非法吸收公众资金进行非法集资; 其次是借助互联网传销尤其是打着养老、高科技的旗号,许诺高额返利,广泛吸引下线,骗取投资人资金进行非法集资;再者就是假冒银行尤其是民营银行的名义,开设与银行相似的网点,对投资者谎称已经获得或者正在申办民营银行的牌照,虚构民营银行的名义发售原始股或吸收存款;最后就是以一些廉价的收藏品为噱头,谎称有巨大的升值空间,诱惑不明真相的人购买。

  投资人如何才能避免掉入非法集资的坑?南京瑞泽资本管理有限公司联合创始人严玉帅先生认为,投资者应把握投资的整个过程,“投资之前的评估环节必不可少,投资之后的追踪防控同样不可或缺。逾期率、兑付时间、平均借款额度等依旧是关注的重点。”

  南京财经大学法学院院长董学立认为,随着新的金融业态的不断出现,金融监管与刑事司法极易出现一些空白,因此拓展一些罪名的外延解释尤显必要,需要进一步加强互联网金融法理的研究。

  江苏省互联网金融协会秘书长陆岷峰表示,之所以非法集资能够得以生存,很大程度是因为投资人盲目投资,具有十投九赌的心态,因此必须理性投资、克服人性的弱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