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着经营苗圃的幌子、以高额月息做诱饵,临湘男子肖某亮在7年多的时间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600余万元,最终资金链断裂,肖某亮向公安机关自首。近日,临湘市人民检察院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信用卡诈骗罪对肖某亮提起公诉,肖某亮被临湘市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5年6个月,并处罚金。

  2015年6月19日,经人介绍,经营苗圃的肖某亮借钱周转,月息3分,我借了10万元,我相信他,好多人都借钱给他,而且利息这么高。”卢某说。

  “我是从2012年开始借钱给肖某亮,到2016年3月,为解决他的绿化工程资金周转问题,我分6次借给他585500元,月息5分,至今付给我25000元的利息,本金未还。”肖某说。

  据悉,类似卢某、肖某的集资参与人多达49户。从2009年1月至2016年11月,犯罪嫌疑人肖某亮在临湘市,以其经营的苗圃建设需要资金周转为由,通过口口相传的方式,对苗圃经营规模和市场前景进行公开宣传,并以1分至8分不等的高额月息为诱饵,非法吸收公众存款674.7万元。

  肖某亮将其中的380万元用于苗圃的生产经营,201.43万元用于偿还借款利息,其余93万元用于日常开支。2016年11月底,因资金断链,肖某亮所欠668.7万元融资款无法归还,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

  2017年7月19日,临湘市人民检察院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信用卡诈骗罪对肖某亮提起公诉。肖某亮被临湘市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5年6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7万元。

  【检察官说】

  近年来,民间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金融犯罪活动层出不穷,犯罪嫌疑人往往通过许以高额利息为诱饵,吸引身边的亲戚朋友将款项借给自己。尽管他们其中部分人确有实体企业,前期能按时支付利息,以博取被害人的信任。

  但是经济运行规律表明,高额回报行业几乎是不存在的。这些犯罪嫌疑人或者是自身不懂经济,或者是有意设置骗局非法吸收存款,到后来欠款越来越多,雪球越滚越大,而实体企业的盈利根本无法偿还巨额欠款,最终他们大多采取“拆东墙补西墙”的方法来支付利息,直至资金链断裂东窗事发。

  市民切记,不存在“天上掉馅饼”的好事,投资需理性,高利有风险。对于“高额回报”“快速致富”的投资项目,市民一定要进行理性分析、认真识别、谨慎投资,避免掉进不法分子设置的陷阱上当受骗,白赔了辛苦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