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8日,“长白山人参”品牌授权仪式在长春举行。全省37家“长白山人参”品牌产品生产企业及134种品牌产品获得正式授权。省农委副主任夏季出席授权仪式。珲春华瑞参业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金立华先生受邀出席此次活动。此次授权仪式标志着“长白山人参”品牌新形象在我省全面启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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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夏季表示,在“长白山人参”品牌新形象发布后举办此次授权仪式,旨在进一步规范“长白山人参”证明商标使用,实施标准化生产和规范化管理,加强对品牌产品的质量管理,吸引更多人参企业共同振兴我省人参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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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9年10月,中国吉林“长白山人参”证明商标在国家工商总局成功注册,用于证明“长白山人参”的特定品质。十年来,“长白山人参”品种建设工作稳步开展。吉林省通过陆续出台的《关于振兴人参产业的意见》《吉林省人参管理办法》《吉林省人参产业条例》、设立了人参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等一系列政策措施,持续为“长白山人参”品牌建设“保驾护航”、注入活力。珲春华瑞参业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吉林省人参深加工的龙头企业一直受到省内的高度重视,在此次仪式中又有众多的产品纳入到“长白山人参”公用品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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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年来,吉林省通过实行“公用品牌+企业品牌”(1+N)的市场品牌定位和推广模式,将符合标准、形成一定生产规模、具有一定市场影响的人参企业品牌整合进入“长白山人参”公用品牌旗下,实现具体品牌的资源和价值共享。

  本次授权仪式除公布“长白山人参”品牌产品生产企业及品牌产品名单外,还出台了《“长白山人参”品牌管理规则》,确立了品牌新标识符号的使用规则。根据《管理规则》,申请加盟“长白山人参”品牌的企业及产品,其原料产地必须为位于“长白山人参”证明商标使用管理规则规定区域范围内,且面积达到5万平方米以上;加盟产品种类为人参食品、人参保健食品、人参日化产品、药品、中药饮片、人参初级加工品;品牌产品须可溯源,且要接受吉林省参业协会组织对产品生产加工过程中的原料来源、质量产量、设施设备、工艺流程及质量管理等方面的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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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早在2010年9月20日的由副省长王守臣主持、省长王儒林、省政府秘书长王云岫出席的关于振兴人参产业工作会议上,珲春华瑞参业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作为首批“长白山人参”品牌加盟企业,被省政府授予“吉林省 ‘长白山人参’品牌产品生产企业”并进行现场授牌。而此次活动,不仅凸显了我公司作为省级人参深加工领域的重点龙头企业的行业带动作用,更为公司今后的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和强有力的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