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3日,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官网公布自2017年7月以来全国30省、直辖市、自治区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整治案件信息。

  

 

  图片截自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官网

  2017年7月,国务院食品安全办等9部门部署在全国开展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整治行动。整治工作开展以来,各地通过摸底排查、监督抽检、投诉举报等多种途径,收集违法线索,开展调查取证,依法对未经许可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不按照批准内容生产、擅自改变生产工艺、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声称疾病预防或治疗功能、标签标识虚假宣传等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了处罚。同时,对涉案食品及时采取控制措施、查清来源流向,监督企业及时采取召回、暂停销售、销毁等措施,防止涉案产品再次流入市场。截至2018年3月,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共办理并公布整治行动相关行政处罚案件8000余件。

  对各省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整治案件数量进行统计,详情如下——

  

 

  

 

  总体看来,整治工作主要从以下几方面展开——

  未经许可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

  不按照批准内容生产

  擅自改变生产工艺

  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

  声称疾病预防或治疗功能

  标签标识虚假宣传

  据悉,未来一段时间,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及地方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将持续保持高压态势,严厉打击食品保健食品违法违规行为,加大案件查办力度,及时公开案件查处信息,坚决遏制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违法违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