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由河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组织并主持,邀请省内有关专家组成专家组,依据《技术创新示范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试行)》(工信部联科〔2010〕540 号),对以岭药业的技术创新情况进行了考核。专家组认真听取了企业近三年的技术创新工作情况汇报,对《国家认定技术创新示范企业技术创新工作总结》及相关材料进行了审核,认为各项考核指标符合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要求,一致同意通过复核评价。

  以岭药业坚持实施创新驱动战略,以自主创新为主,在中医药理论创新推动新药研发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2015年被认定为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受到专家高度认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