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直以来,“一管就死,一放就乱”的保健品市场是市场监管部门的工作难点所在。保健食品监管的配套规章制度的完善必能为保健食品市场的监管提供更多的法律参考和依据。

权健事件之后,市场监管部门对国内的保健品市场实行全面高压监管、惩治,不仅查处了一批违规企业,更是针对乱象背后的根本问题开展了一系列的应对措施。但是如何解开“一管就死,一放就乱”的魔咒,也是一个必须正视的问题。
如何管?
必须要有先进健全的法律法规作支持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想管好一个行业,必须得有一套先进且完整的法律法规,以便监管部门能一一对应。但就目前我国的保健品行业来讲,其监管依据主要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保健食品注册与备案方法》、《广告法》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以《保健食品注册与备案方法》为主。可以说,专门针对保健品这方面的法律法规还是不健全的。
所以才会有“学者认为缺乏规范的评定标准和方法是监管保健品市场的最大问题,监管部门觉得监管指导性法规的缺乏才是监管执法的难点”之说。有监管人员曾表示,保健食品的相关法规缺少具体的涵盖各环节监管的法规。单是保健品的概念,就给消费者认知带来极大困扰,也给监管带来不少麻烦。比如市场上一些声称有保健、甚至治疗功能的灯、鞋垫等产品,由于不是保健食品,没有法规可用以监管这些特殊功能产品。
可见,监管不能到位,其最重要的一个原因可归结为该行业的法律法规的不健全。
10月25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局长肖亚庆表示,近期将结合《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的修改出台,加快完善保健食品监管的配套规章制度。另悉,保健食品注册制度改革目前也正在酝酿中。
从去年开始,我国已经开始逐步完善保健品行业的相关法律法规。出台多项针对保健品的政策及意见征集稿,可见监管层有意从保健品注册审批、功能、评价标准、标签与说明书等方面进行整顿,直指保健品乱象根源。
首先,是保健品和保健食品概念的明确。一直以来,“保健品”和“保健食品”概念始终混淆,去年10月9日市场总局网站刊发的《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整治问答》中,首次公开明确了“保健品”与“保健食品”的概念,指出:“保健食品”具有明确的法律定位,产品属性为食品,其监管法律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而“保健品”没有明确的法律定义,一般是对人体有保健功效产品的泛称,诸多媒体报道中提及的“保健品”,实为内衣、床垫、器械、理疗仪、饮水机等,而非食品或保健食品。虽然官方已经明确,但我们发现很多人仍习惯把“保健食品”和“保健品”混为一谈。
其次,针对保健食品广告制定相关审查管理办法。夸大宣传一直以来都是保健品市场的顽疾之一。今年10月25日,市场监管总局又一次发布《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广告审查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第3次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据该版本意见稿显示,保健食品等产品广告审查将比以往更加严格。据悉,最高检也将继续与市场监管总局密切配合,针对电视购物广告虚假宣传保健品,还有电子商务平台非法代购具有风险隐患产品进行重点整治。
针对保健食品保健功能的问题,今年3月29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发布《关于征求调整保健食品保健功能意见的公告》,拟取消21项保健功能,包括:促进生长发育、(辅助)抑制肿瘤、改善性功能、美容(丰乳)、促进肠蠕动、防龋护齿、促进头发生长、预防青少年近视、减少皱纹等,并不再受理、审评审批上述保健功能。
想管好?
长效监管机制和清晰职能划分缺一不可
“一管就死,一放就乱”,如何做到管不死,放不乱?建立长效监管机制和清晰监管部门职能划分也是关键。
只有建立长效监管机制,才能让制度规范化,才能持之以恒解决“疑难杂症”,保证保健食品市场的平稳发展。在10月25日的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举行联组会议上,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局长肖亚庆表示,将研究起草《保健食品行业清理整治行动方案(2020-2021年)》,努力建立长效机制。
另一方面,监管时政府职能的交叉,也在一定程度上加大了监管难度。之前保健食品的审批与监管由原食药部门监管,而其他普通食品冒充保健食品或假劣保健食品,则由原工商或质监管理。但问题是,工商和质监部门却一度认为,这不是自己的监管范围,于是就形成了执法监管的空位。去年4月,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整合了原工商行政、食药部门、质监部门的相关职责,未来因职能交叉带来的监管问题可能会得到解决。
在高压政策监管之下,保健食品市场未来能否继续“蓬勃”仍是未知数,但可以肯定的是,保健食品乱象将得到有效遏制。据监管人员透露,我国的保健食品制度还是相对严格的,质量出问题的,往往是那些假冒伪劣产品,或者普通食品夸大宣传、冒充保健品。而这些违规产品被查之后,只有保健食品来背锅,这也就造成了目前国内消费者对保健食品的误解。未来,监管部门在保健食品科普及正面宣传方面还要多加把劲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