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块链”不等于虚拟货币,要对虚拟货币炒作保持警惕。2017年9月4日,中国人民银行等七部委就发布了《关于防范代币发行融资风险的公告》,明令禁止任何虚拟货币交易,任何从事代币发行融资行为均属非法。

  

 

  但监管部门发现,为了规避监管,虚拟货币项目团队已开始转向境外开展相关活动,并向境内投资者大肆宣传,鼓吹“一夜暴富”。央行接连发布警示,提醒社会公众理性看待虚拟货币,认清投资风险,警惕非法骗局,维护个人资金安全和财产权益。

  针对虚拟货币炒作死灰复燃的现象,北京、上海、深圳等地监管部门纷纷“亮剑”,对虚拟货币交易相关活动进行摸底排查。

  数据显示,自2019年以来,全国共关闭境内新发现的虚拟货币交易平台6家,分7批技术处置了境外虚拟货币交易平台203家;通过两家大的非银行支付机构,关闭支付账户将近万个;微信平台方面,关闭宣传营销小程序和公众号接近300个。

  12月27日,北京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央行营业管理部、北京银保监局、北京证监局联合发布了《关于进一步防范“虚拟货币”交易活动的风险提示》(下称《风险提示》)。

  

 

  该风险提示称,伴随着区块链技术宣传推广,虚拟货币交易活动在境内有死灰复燃迹象,部分虚拟货币交易平台面向境内居民提供虚拟货币交易服务,通过数字货币抵押推出零息借贷、双币理财等项目,严重违反人民银行等七部委发布的《关于防范代币发行融资风险的公告》,涉嫌从事非法金融活动。

  该风险提示还明确指出,辖内各金融管理部门、网络电信管理部门、公安部门对虚拟货币交易、ICO及变相ICO持续保持监管高压,综合运用现场约谈、行政调查、封停网站、刑事立案等手段予以打击。

  风险提示还表示,严重警告开展相关活动的在京机构及人员,不得宣传推广有关虚拟货币项目或平台,不得开展虚拟货币业务销售或交易,不得向投资者开展虚拟货币交易或变相交易业务,不得从事或代理从事境内外虚拟货币发行交易活动,辖内各金融机构和非银行支付机构不得为任何虚拟货币交易买卖提供服务。

  为了防范风险,央行西安分行还总结了虚拟货币“四大诈骗套路”,套路一,将“区块链”、“去中心化”、“开放源代码”等技术宣称为自家虚拟币的技术构造;套路二,编造故事、设计模式吸引投资者眼球;套路三,涉众诈骗特征明显,兼具多种违法犯罪特征;套路四,交易平台服务器放置在境外,境内行骗、境外数钱,为提前跑路做好准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