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十一”将近,直播带货的活动也越来越多。在主播的强力推荐下买了东西,发现货不对板、质量低劣怎么办?

  日前14部门联合印发2020网剑行动方案,其中一项重点任务,就是规范“直播带货”等网络经营活动秩序,依法惩处“直播带货”等领域违法犯罪行为。

  此外,今年的行动还将严肃查处发布、直播、恶意传播、转发杀害、加工、虐待野生动物视频和网络直播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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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月24日,记者从市场监管总局官网获悉,日前,市场监管总局、中央宣传部、工业和信息化部等14家网络市场监管部际联席会议制度成员单位联合印发《关于印发2020网络市场监管专项行动(网剑行动)方案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决定于10月至12月开展2020网剑行动。

  从《通知》内容来看,今年的网剑行动的重点任务与前几年相比,提到了严肃查处发布、直播、恶意传播、转发杀害、加工、虐待野生动物视频和网络直播行为,规范“直播带货”,加强二手物品网络交易平台监管等内容。

  “直播”相关投诉举报同比增479.60%

  今年的“双十一”即将到来,10月20日,淘宝的头部主播李佳琦、薇娅已经开启“双十一”直播,网友们纷纷感慨,“双十一”还没到自己已经成为“尾款人”。

  近年来,“直播带货”逐渐火爆,尤其是疫情更是为直播带来意想不到的流量。卖口红、卖螺蛳粉、卖车,甚至卖火箭,似乎没有主播卖不出去的商品。伴随“直播带货”火爆而产生的问题也同样不得忽视:虚假宣传、货不对板、质量劣质、售后维权难。

  9月24日,有网友投诉称,自己在直播间购买了一床蚕丝被子,但收货后却发现商品与直播中的商品不一样,填充物为劣质纤维。在提出退货退款后,商家把这位网友拉黑了,直播间也对该网友进行了禁言。

  商务部数据显示,2020年上半年全国电商直播数量超过1000万场,人数超过500亿人次。全国12315平台2020年前三季度统计数据显示,前三季度,全国12315平台共接收“直播”相关投诉举报2.19万件,同比增长479.60%,其中,“直播带货”诉求占比近六成。

  规范“直播带货”等网络经营活动秩序

  “直播”相关诉求主要集中在首饰、服装鞋帽、家居用品等方面。

  “直播”相关投诉举报数量排名前五的企业,均为头部电商平台和短视频平台,占“直播”总诉求量11.81%。

  记者注意到,“直播带货”也是此次网剑行动的重点关注领域。

  根据《通知》,2020网剑行动的重点任务之一就是:依法整治社会热点问题,营造良好网络市场环境。规范“直播带货”等网络经营活动秩序,依法惩处“直播带货”等领域违法犯罪行为;加强二手物品网络交易平台监管,依法打击借众筹名义实施非法集资、诈骗等违法犯罪行为,依法整治社会热点问题。

  动物保护 严肃查处直播吃食、虐待野生动物行为

  2019年12月,斗鱼上一位昵称为“蛇类科普蛇哥”的主播,通过直播平台发布视频,称在海南琼中野外发现闪鳞蛇。该主播拍摄了不少有关蛇类的视频,收到大量粉丝打赏。被网友投诉后,琼中森林公安局进行调查。涉案犯罪嫌疑人曾某伟、肖某华、陈某文等三人,因涉嫌非法捕捉、非法运输保护蛇类,被当地警方刑事拘留。

  甚至有主播在疫情期间,以直播捕猎野生动物吸粉。今年2月,云南一位粉丝近240万的女主播为了吸粉,将自己与父亲上山猎捕雉鸡的过程进行直播,此举被网友举报。

  疫情发生后,保护野生动物,不食用、买卖野生动物的意识得到加强。

  10月24日,记者在各大直播平台搜索捕捉、吃食野生动物的相关视频,情况已经有所好转,但依然有不少用户上传捕捉野生动物的视频。记者搜索发现,如在快手、抖音平台,不少用户上传了抓麻雀、烤麻雀的视频。麻雀是国家二类保护动物,有视频中,有人将麻雀捉住后用绳子绑上麻雀爪子,麻雀奋力挣扎,还有不少用户上传了烤麻雀的视频。

  根据《通知》,2020网络市场监管专项行动(网剑行动)将围绕七项重点任务开展,其中之一就是严厉打击野生动植物及其制品非法交易行为,保护野生动植物资源和公共卫生安全。包括:严肃查处通过微博、微信、视频网站、直播平台等网络社交平台,发布、直播和恶意传播、转发违法猎捕、杀害、吃食、加工、虐待和利用野生动物及制品的视频和网络直播行为;加大野生动植物及其制品交易监管力度,全面禁止网上非法野生动植物交易。

  打假行动

  集中治理网上销售侵权假冒伪劣商品

  除了前文中提到的严厉打击野生动植物及其制品非法交易行为、规范“直播带货”等内容,2020网剑行动还有这些重点任务:

  落实电商平台责任,夯实监管基础。按照《电子商务法》等法律法规要求,依法督促电子商务平台落实平台责任;规范电子商务经营主体,集中整治非法主体互联网应用。

  重拳打击不正当竞争行为,规范网络市场竞争秩序。按照《反垄断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电子商务法》等法律规定,严厉打击排除、限制竞争及妨碍、破坏其他经营者合法提供的网络产品或者服务正常运行行为,依法查处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对平台内经营者进行不合理限制或者附加不合理条件等行为。

  集中治理网上销售侵权假冒伪劣商品,守住安全底线。以食品(含保健食品)、药品、医疗器械、防疫用品、化妆品、儿童用品、服装鞋帽、家居家装、汽车及配件等舆情热点、社会反映集中、关系公众生命健康安全的产品为重点,开展集中整治,强化线上线下联合监管和信息共享,严惩违法犯罪行为。

  强化互联网广告监管,维护互联网广告市场秩序。集中整治社会影响大、覆盖面广的门户网站、搜索引擎、电子商务平台、移动客户端和新媒体账户等互联网媒介上发布违法广告行为,曝光一批大案要案。

  方案还提出,依法查处其他网络交易违法行为,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