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6日,国家药监局连续发布三则公告:国家药监局关于9批次检出禁用物质化妆品的通告(2020年 第82号);国家药监局关于27批次不合格化妆品的通告(2020年第83号);国家药监局关于停止销售73批次假冒化妆品的通告(2020年第84号),共计109批次化妆品被重点点名!

  

 

  第82号公告称:在国家化妆品监督抽检工作中,经广东省药品检验所等单位检验,标示为珠海希恩化妆品有限公司等生产的蕾特恩祛痘精华霜等9批次宣称祛痘/抗粉刺类产品检出禁用物质。

  

 

  截图自附件:9批次检出禁用物质化妆品信息

  根据“9批次检出禁用物质化妆品信息”, 珠海希恩化妆品有限公司生产的蕾特恩祛痘菁华液、蕾特恩净满益肤舒缓霜、蕾特恩净满益肤舒缓霜、蕾特恩痘痘贴、蕾特恩祛痘精华霜等8批次产品均添加一种叫“赛庚啶”的禁用物质。中山市东区瑶芳美容店内的DOUYUANSHI祛痘修护霜则因添加“苯海拉明”这一禁用物质被国家药监局点名。

  

 

  第83号公告称:在国家化妆品监督抽检工作中,经辽宁省药品检验检测院等单位检验,标示为广州市景红达精细化工有限公司生产的景红达染发膏(金色)等27批次染发类产品不合格。

  27批次不合格染发类产品具体为:广州市景红达精细化工有限公司生产的6批次景红达染发膏(金色、红色、褐色、棕色);广州市赐美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11批次尊荣染发膏(黄色、自然黑、棕色);广州市三崎美容美发用品有限公司生产的9批次三崎染发膏(铜金色、灰色、紫色、蓝色、金黄色);广州市康妆化妆品有限公司生产的3批次康妆染发膏(亚麻色);广州市恒大精细化工有限公司生产的4批次Danisi达尼丝染发膏(李子红、红色、绿色)。

  

 

  截图自附件:27批次不合格化妆品信息

  国家药监局明确指出,上述不合格产品相关企业违反了《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等相关法规的规定,要求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核实后依法督促相关生产企业对已上市销售的有关产品及时采取召回等措施,立案调查,依法严肃处理;要求辽宁、贵州、云南、江西、浙江、江苏、广东、重庆、广西、四川(省、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责令相关经营单位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对发现的违法行为,依法予以查处。

  

 

  在国家药监局发布的第84号关于停止销售73批次假冒化妆品的公告中,有61批次均为染发类产品,另有标示名称为丽雅堂清透隔离防晒乳SPF30等4批次防晒类产品,标示名称为佰肤草玻尿酸水凝透润原液蚕丝面膜等4批次面膜类产品,标示名称为默思卡森松花爽身粉1批次爽身粉类产品,标示名称为贝尔加美金缕梅舒缓补水洁面乳1批次护肤类产品,标示名称为黛芙琳焕颜净痘精华液等2批次祛痘/抗粉刺类产品。

  

 

  截图自附件:73批次假冒化妆品信息

  其中,景红达染发膏、Danisi达尼丝染发膏等品牌产品被二次点名。在被点名的109批次化妆品中,染发类产品成为重灾区,而这与近两年中国染发行业的高速增长不无关系。

  

 

  根据艾媒咨询数据,2018年,中国染发行业市场规模为75亿元,2019年为135亿元,同比增速80%。据艾媒咨询预测,2020年,中国染发行业市场规模将达到182亿元。

  显然,在如此高速增长的市场环境下,越来越多的品牌纷纷入局染发行业,这也就势必免不了染发产品出现良莠不齐、鱼龙混杂的情况。

  

 

  根据南都大数据研究院统计,截止8月底,国家药监局先后四次发布通告,宣布停止销售237批次假冒化妆品,其中染发品类占比超过6成。此外,染发产品还存在成分与批件及标签不符,批件与标签标识不一致等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