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0年度第一期超短期融资券兑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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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议案》,同意公司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的超短期融资券。详见公司2020年5月19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申请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60)。2020年9月9日,公司收到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核发的《接受注册通知书》(中市协注【2020】SCP513号),交易商协会接受公司发行超短期融资券注册金额为人民币20亿元,注册额度自通知书落款之日起2年内有效,由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主承销,在注册有效期内可分期发行(详见公司2020年9月10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收到超短期融资券公司2020年度第一期超短期融资券已于2020年11月11日完成发行,实际发行金额为2亿元人民币,发行利率2.38%,期限30日,具体内容详见(详见公司2020年11月12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0 年度第一期超短期融资券发行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99)。公司于2020年12月11日完成2020年度第一期超短期融资券的兑付,其中兑付本金2亿元、兑付利息391,232.88元。 特此公告。
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