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从全球的大趋势来看,各行各业都在转型和升级,而转型和升级产生新的产业、新的经营形态即新经济形态。就中国大陆的直销业而言,我认为直销业是在中国大陆上转型升级最早的行业之一,因为直销经历过两次转型和正在经历的第三次转型。

  从三次转型来看,第一次转型直销企业就进行模式创新或者叫业态创新,产生了新的业态。第一次转型是从1998年开始,融进了连锁经营的方式,由此“人联网+铺联网”是第一次转型的特点。第二次转型的标志是加上了互联网,一些直企付结算和后台的业务的、办公的都运用了互联网。当时三生开始尝试性加上互联网的这样一种零售方式,即互联网零售。而最值得一提的是第三次转型中的“互联网+”,这实际上不仅仅是移动互联网,而且还有大数据和云计算,这是新零售的重要标志。

  其实,分享经济形态和共享经济形态之间有差异也有相同点。

  分享经济和共享经济是同一个实体,同时也是同一个实体的两个侧面,尽管是同一个实体,但批次之间存在形态上的差别,如网约车和共享单车。网约车主体是个人,无论是Uber还是滴滴都只是一个平台,把主体归集到一起统一对消费者进行一种服务。而共享单车主体既是平台也是个人。

  我认为,直销业的三次转型都是从分享经济形态到共享经济形态的过程。安利和中脉是两个典型的案例。首先,在定位上,安利更具有分享经济形态的特点,与网约车类似。其次,在经营形态上,中脉和安利都是加上移动社交电商,都是从分享经济形态到共享经济形态的过程,而中脉的特点更为明显。

  中脉的分享经济形态的交易主体就是作为零售的主体,是个人。此外,中脉的脉宝云店面对的是无差别的大众,任何一种消费者都可以购买其产品,这实际上就是共享经济形态。从安利层面看,经营形态与中脉不同,安利是跨国公司,架构是以公司为主体,而不是用一个平台来运作的。从这两个案例我们可以看出,中国的直销企业在第三次转型中,出现了从分享经济形态逐渐向共享经济形态转化过程,它既是转型也是升级。

  近几年,新经济形态发展非常快,而且无论是分享经济形态、共享经济形态,还是体验经济形态,社交经济形态。简单地讲,从网约车到共享单车,网约车更具有新经济形态中的分享经济形态的特点,而共享单车就更具有共享经济形态的特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