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2月至2014年5月两年时间内,“华融普银”向3000余名投资人非法吸收55亿元资金,造成经济投资人损失34亿余元。2017年3月30日北京市朝阳法院对这一迄今为止北京市最大一起非法集资案作出一审宣判,蒋权生等八名被告人违反国家金融管理法规,犯有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九年十个月至四年六个月不等的刑罚,同时分别处50万元至20万元不等的罚金。
  

 

  经审理查明:2012年2月,被告人蒋权生、董占海共同成立华融银安公司。9月两人又伙同被告人魏薇共同成立华融普银公司。两公司自成立后,在北京朝阳区中青大厦、京广中心等地,通过组建销售团队,自行宣传或第三方推介的方式,借发行理财产品,投资“河祥地产”“京西北物流仓储 ”“岚临高速”“芽菜基金”等项目之名,以年回报率8%—15%、返本付息为诱饵,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

  2013年7月、9月,被告人李明在先后收购华融普银公司、华融银安公司后,仍延续两公司先前的业务经营模式,并新增“成都阜外医院”“亦庄项目”“宏毅四号”等理财项目,继续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

  被告人卢志银、白岩、王盛、邱峻峰为华融银安公司、华融普银公司销售团队负责人,积极带领团队参与两公司非法吸收资金活动。

  2014年5月,华融银安公司、华融普银公司因无法兑付到期钱款案发。当时部分投资人并未按时获得本息,随后该公司更是被爆出存在虚假推介、资金池、自担保等问题。同年6月,北京警方介入调查。

  立案将近3年,“华融普银”案终于有了一审宣判结果,对非法集资犯罪嫌疑人也作出了相应的判决,力求最大程度挽回投资者的损失。这里也提醒广大群众非法集资常利用“刚性兑付、高回报、政府背书”三要素进行诱骗,需要对此保持高度警惕,非法集资总是为大家许下美好愿景,但终究是个美丽的泡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