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4月28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在官网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保健食品监管工作的意见(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意见稿》),面向全社会征求意见和建议。

  

 

  2016年7月1日,我国正式实施保健食品备案制。这以后,相关的配套法律法规也相继出台。先后颁布了《保健食品原料目录(一)》《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关于保健食品命名有关事项的公告》《保健食品备案工作细则(2017版)》征求意见稿,昨天,又颁布了《意见稿》,意在保健食品由注册审批制改为备案制后,为社会和各级监管机关提供一套可以实施的操作方案,提高办事的效率,减轻企业的负担,促进健康服务业的发展,助力健康中国战略。

  言归正传,那么这份《意见稿》说了哪些内容呢?当然了,完整的文件大家可以去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官网上查。直销邦要做的,就是让你花2分钟的时间读懂它。

  研究制定保健食品目录

  制定保健食品目录的目的,就是以后你提交的产品要备案,原料是不是能够备案,首先要看目录里面有没有这种原料,符合不符合它的标准。

  规范功能声称管理

  就是,你的产品有什么功能,要有科学的依据。并且在原则上,这个声称的功能应该是经过人体食用验证的。

  严格保健食品标签标识和广告管理

  《意见稿》明确要求,产品的名称不得以保健功能命名。“提高免疫力胶囊”“健胃”“补血”“健脾”等词不能说了。另外还要在广告里面PS:本品不能代替药物。PPS:以后起名又要想破一批人的头了。

  

 

  实行备案制后怎么监管呢?

  《意见稿》说了,基层监管部门严格落实“四有两责”和“双随机、一公开”,也就是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抽查情况及查处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开。

  怎么推进?

  简单说,就是备案制要先易后难,以后要大部分是备案制,少部分是审批制。从维生素矿物质原料、单一原料配方和同质化配方三个层面递进式逐步扩大原料目录范围,推进和放开产品备案管理,逐步形成备案是多数、注册审批是少数的监管新格局。

  那么问题来了,以后要怎么给新宝贝们起名字呢?这估计要愁坏一批各家公司的策划狗了,别急,已经有人在度娘上等好了:“88元保健品起名不重复”“498元保健品起名绝不重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