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5日,时值第八个全国公安机关打击和防范经济犯罪宣传日之际,5月10日,烟台市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支队公布数据显示,自2014年1月1日至2017年5月1日,全市共立各类传销案件32起,捣毁窝点150余处,抓获犯罪嫌疑人80余名,清查遣散相关人员2000余名,总计涉案金额3亿余元。被省工商局、省文明办、省综治办和省公安厅认定为“省无传销城市”。

  近年来,在打击传销犯罪专项行动中,烟台市公安机关强化与工商部门的协作,多次召开联席会议,在情报信息共享、案件线索移送、研判传销形势以及执法清查等方面开展更为广泛的实质性合作,加强沟通交流,定期研判会商,联手集中整治重点区域和突出问题,实现刑事执法和行政执法的无缝衔接,共同推动打传行动扎实开展。

  尤其是把宣传工作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通过各种途径向社会发布防范提示,曝光典型案例,广泛开展反欺诈教育,增强广大群众识别和抵制传销的能力和意识,形成打传工作的群防群治机制。

  据悉,各县区以打击“1040工程”等为幌子的“拉人头式”传销违法犯罪为主题,深入社区、街道和农贸市场开展宣传活动。同时组织民警深入社区开展反传销宣传活动,通过现场讲解、发放宣传单等方式向过往群众介绍什么是传销、传销的危害、如何防范被骗入传销组织,提醒群众认清投资风险、树立理性投资意识,消除新型网络传销人员的侥幸心理,从源头上压缩新型网络传销的活动空间,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