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谓“会议营销”?就是指打着专家的幌子开展健康讲座、赠送礼品、现金返还,甚至组织免费旅游、免费体检等活动,赢取老人信任后推销产品,把普通食品吹嘘成保健食品,把医疗器械包装成能包治百病的神器,专门用来骗取老人钱财的手段。近年来,“会议营销”遍及大江南北,害苦了老人,也害苦了子女,严重影响家庭关系。

  针对保健食品会销乱象,宁波市市场监管局近日出台《宁波市保健食品非法会议营销专项整治实施方案》。方案根据保健食品会销的特点“对症下药”,从经营主体合法性、产品合法性以及涉嫌虚假宣传等方面制定细则,方便执法人员锁定证据,查处案件。方案还首次明确提出“为非法会销提供场所的出租方也将承担连带责任”(5月23日《现代金报》)。

  老人屡屡被“会议营销”骗取几万元甚至几十万元的消息,时有耳闻。前不久,笔者在与本地一位校长商谈报道事宜时,中途她接到了她父亲的来电,说是要子女出钱给他买保健品,为此两人在电话里吵起来。做子女的不给钱,老人还指责其不孝。放下电话,她哭笑不得地向我诉苦说,为这事家里已经吵过几次,子女几个怎么劝都无济于事。为此,父女关系都闹僵了。

  女校长的遭遇很有代表性,她的苦恼也是众多做子女的苦恼。笔者之所以举此例,意在说明,以她的能说会道尚且说服不了“迷途”的老爸,足见“会议营销”的洗脑功能是何等之强。据此可知,要让老人不成为“待宰的羔羊”,必须要政府部门出手“相救”,就像宁波这样,出台整治方案,组织专项整治活动。

  这个还真不能交给市场去做,因为严格来说,“会议营销”不是真正的市场行为,而是类似传销性质的欺骗行为,严重侵害老年人的多种权益。比如,知情权。商家在会议上发布的商品信息多是假的,即便是真的,也涉嫌夸张。比如,选择权。很多老人不知道该保健品进厂价多少钱,零售价多少钱,有多少利润空间,价格全由商家说了算,无从选择。再比如,安全保障权。这点最要命,很多生病老人以为自己吃的东西能管用,结果因此耽误了最佳抢救和治疗时机。

  “会议营销”涉嫌食品宣传欺诈,政府职能部门就应该出手严打。目前,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制订的《食品安全欺诈行为查处办法》,已向社会征求完意见,即将发布。《办法》将那些以讲座、会议等方式进行虚假宣传的行为,列为食品宣传欺诈,对生产经营企业处罚的同时,对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也将一并进行处罚。

  “市场有眼睛,法律有牙齿”。对借“会议营销”欺诈老人的企业和个人,一定要严加惩戒,除了经济处罚、行政处罚,还应依法追究民事责任、刑事责任。此外,还应将相关人员录入失信黑名单,让他们贷不到款,坐不了飞机、高铁,成为人人喊打的“过街老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