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7日,上海市商委在给一家申牌企业的回函中透露,商务部近期将发文重新梳理申牌工作,简化申牌的流程,并将2000万元保证金预先存缴制改为拿牌后存缴。这意味着,自2005年12月实施的保证金预先存缴制度将改为拿牌后存缴。作为企业申请直销牌照的最大门槛,该事项的改革将大大地缓解申牌企业的资金压力,为广大中小企业的直销之路大开方便之门。

  2000万元保证金是申牌的最大门槛

  现有的直销牌照管理制度是根据2005年底颁布实施的《直销管理条例》《禁止传销条例》以及一系列有关的规定建立起来的。直销牌照管理制度对申请直销企业作出了详细的规定,包括资质、注册资金、经营年限、产品、信息报备制度、市场制度、保证金等。其中又以保证金制度的要求最为严格。《直销管理条例》第五章第二十九条到第三十四条都是有关保证金的存缴和使用规定,足见其重要性。

  根据《直销管理条例》第二十九条的规定,保证金的数额最低为2000万元;直销企业运营后,保证金还要逐月增加,并保持在直销企业上一个月直销产品销售收入15%的水平,但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保证金的利息属于直销企业。保证金缴存的目的,是为了确保企业发生无力或拒绝支付的情况下,确保支付直销员的报酬,或者消费者的退货款。

  保证金缴存变迁史

  商务部关于保证金的缴存可谓是经历了不断的摸索,不断在向市场实践靠拢的过程。2005年底两个条例颁布实施后,第一批申牌的企业在向省商务厅或市商委递交材料时,就须同时向银行存缴2000万元保证金。

  后来,鉴于企业申牌的时间过长,有的企业材料迟迟不能通过审核,为了减轻企业的负担,准许申报材料正式进入到商务部审核流程时,再向银行存缴保证金,这种方式一直延续至今。

  保证金缴存方式改革预示监管将迎来巨大变革

  保证金制度是中国直销监管的一种强制性措施,是基于中国直销市场实践的要求。通过缴存保证金,以保障直销企业按规经营,保障直销员和消费者的权益。经过十多年来的市场实践证明,近十多年来,虽然出现过直销企业违规案件、消费纠纷案件,甚至是较大的涉传事件,但是这些事件都能够通过越来越完善的监管体制得到了有效的解决。并且,至今没有一家企业、一起事件是需要动用到保证金进行赔付或者垫付的。

  近年来,国务院一直推行简政放权、减轻企业的负担。去年,已经在自贸区内取消了申牌企业必须有三年境外直销经验的规定,以及将直销产品审批制正式改为备案制。在2017年两会上也有多位代表提出要修改直销法制法规的提案。同时,近期连连发牌,拿牌企业数量已经达到93家。这些信号频频预示着行业监管将迎来巨大变革。

  保证金存缴+信用体系监管,是现代直销发展的必由之路

  现代市场经济是信用经济,高度发达的信用关系是现代市场经济的一个显著特点。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是我国目前经济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当前,国家正在推进的个人征信体系、企业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从这个角度来说,通过国家的社会征信体系,可以有效地督促直销企业依法履行对直销员、消费者的责任。对消费者、直销员失信的企业,将受到来自市场和监管的双重惩罚。这给保证金解压提供了现实的基础。

  世界华人直销大会执行秘书长、新华商领袖俱乐部执行秘书长、资深直销专家胡军表示,未来直销监管可能采用保证金存缴+信用体系监管相结合的方法,对于信用好的企业,保证金要求存缴的比例适当降低,对于信用较低或出现经营异常的企业,则要加大保证金缴存的比例,以此引导企业按规经营、遵纪守法。

  保证金缴存改革将大大推进中小企业进军直销的进程

  过去,中小企业进军直销最大的门槛就是2000万元保证金。对于中小企业而言,要压2000万元保证金不能使用,对企业的流动资金是一个巨大的考验。从直销邦了解到的情况看,部分企业因为找不出2000万元而放弃申牌,或者原来打算单独申牌的,不得不与他人合作申牌;还有少部分企业因此望而生畏。由此造成部分中小企业被排除在直销的门槛之外。据某化妆品企业的负责人表示,如果拿牌后再交保证金,这可谓是我们中小企业的福音。这样,我们就不用再为了这2000万(在没拿到牌照前)白白压着感到可惜了。

  由此预见,未来若拿到直销经营许可后再缴存2000万元保证金,加上申牌的流程简化,必将带动一批中小企业申请直销的又一轮热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