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工商总局1月18号公布的最新数据显示,我国新型市场监管机制已基本建立,可为市场主体健康发展提供重要保障。国家工商总局新闻发言人于法昌在发布相关数据时提到,企业年报和公示信息抽查是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构建信用监管体系的重要抓手,从相关数据来看,近两年,企业不仅年报意识增强,信息公示意愿也较高。

  于法昌:“市场经济就是信用经济,这些年全国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也一直重视通过信用监管来更好的维护市场秩序,一个重要的抓手就是企业信用信息的年报,2016年度的企业年报率达到了90.45%,这也是自2013年以来,企业年报率最高的一年,也说明企业的诚信意识、信用意识在逐年提高。另外也加强了涉及企业信用信息的归集工作,目前这项工作无论在中央层面还是在各省层面,各有关部门都在积极推动,实现企业信息的共享,同时对一些违法违规企业实行了联合惩戒。举一个例子,到2017年底,联合限制失信被执行人担任企业高管22.6万人次,失信的被执行人就不能再担任企业的高管。信用监管还有一个重要的方面体现在对企业实行双随机并公开监管,去年全国的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共抽查了企业92.8万户,已经公示的抽查结果89.8万户,公示率为96.8%。”

  2017年共查处各类经济违法违章案件49.4万件,案值99.1亿元,从案件增速看,网络交易案件、广告监管案件、直销监管案件增长较快,同比增速分别为106.8%、39.6%、15.4%。其中,恶性传销、金融诈骗违法案件成为新的焦点,数量不多,但影响恶劣。

  于法昌:“市场准入案件这块占到整个案件总数的28.2%,增长的还是比较快,达到14.3%,无照经营案件这几年持续下降,企业注册更便利化。第三是网络交易案件快速增长,因为现在网络购物已经成为了大众消费的一种主要方式,特别是年轻人的主要生活方式,所以随着交易量的增加,相应的网络交易案件也在增加。去年查处网络交易违法案件22000件,同比增长了106.8%;从违法的载体上来看,还是网店的占比比较大,达到了66%。具体行为体现在有的是侵权假冒、有的是刷单炒信,还有的是虚假宣传。还有一个特点就是传销违法案件成为新的焦点,虽然传销的数量不是很多,但是传销的社会危害性比较大,金额也比较大,特别是涉及到金融诈骗、非法集资这些领域,成为了一个影响市场秩序和社会稳定的突出问题。”

  

  恶性传销、金融诈骗违法案件数量不多,但影响恶劣。

  案例:湖北省咸宁市工商局查处云在指尖公司网络传销案

  2015年4月,湖北省咸宁市工商局接到举报,称广州云在指尖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在咸宁地区涉嫌从事传销活动。咸宁市工商局执法人员根据举报线索调查发现,当事人开办的云在指尖网上商城在销售商品时给上线会员返还佣金,这家机构的经营活动具有明显的“层级关系”“入门费”“团队计酬”等特征,涉嫌传销。

  咸宁市工商局正式立案调查后发现,2014年10月31日,当事人开办的云在指尖网上商城运营上线。这家商城是云在指尖公司自行开发的具有在线购物、在线支付等功能的综合性电商平台,利用微信进行推广,运行数据存储在阿里云公司服务器中。截至2016年2月2日,该商城在售商品16类6000多种,供货商150余家。

  当事人要求,参与人员通过微信进入云在指尖网上商城,以购物形式交纳一定费用成为会员,继续发展其他人员交费加入,则可获得当事人给付的佣金。当事人通过计算机系统设定相关规则,计算和给付参与人员继续发展其他人员加入的报酬。

  云在指尖网上商城规定,参与人员获得佣金的最低条件是必须在商城中累计消费满128元成为“指尖管家”。“指尖管家”可获得下线8层内人员以购物形式交费加入的报酬,要获得无限层的报酬必须提升会员级别。会员级别的晋升途径,一是增加累积消费金额,二是增加直接和间接发展的“指尖管家”数量。截至2016年2月,云在指尖网上商城浏览数达1.4295亿人次,关注人数达2476.08万人,人员层级总数为52层。

  咸宁市工商局认为,当事人的行为构成了《禁止传销条例》所指的传销行为。处罚结果为,罚款和没收违法所得。

  工商部门认为,随着移动互联网的普及,传销触角伸向移动终端,开始“微传销”时代。湖北省咸宁市工商局查办的广州云在指尖商务有限公司网络传销案,涉案金额达6.2亿元,会员280万人,遍及全国34个省级行政区域,社会影响很大。这个案件对打击微信生态下的新型传销具有“风向标”意义。

  传销一直是社会治理中的一个顽疾。于法昌在发布相关数据后提到,利用互联网进行传销已经成为传销的一个新的趋势,其辐射面广、传播的速度快、加入的人群也非常多,对社会造成的危害非常大,必须严加防范、严厉打击。

  于法昌:“现在我们对传销主要采取几项措施:第一项严加防范,防范在先,我们更多的是让省市对传销进行日常监测,比如在重庆、厦门等省市的工商部门建立了传销的有线监测,及时发现动向,通过大数据进行分析能够及时的发现传销的动向,发现之后我们会会同公安等有关部门及时采取防控的措施,并且告知金融部门,共同防范。第二是严厉打击,‘露头就打’传销行为。因为它对社会的危害非常大。第三是加强教育,现在的互联网技术非常发达,再加上一些人会受到快速发财致富的心理的影响,所以很容易相信一些看上去很简单的非法集资传销等理财,大家如果冷静下来都是能够识别的,但是因为又包装了一些外衣,使用了一些新的手段、新的花样,所以大家很容易上当受骗,因此我们还是要加强宣传教育。”

  在消费维权方面,于法昌介绍,2017年,全年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共受理消费者诉求898.6万件,主要特点是商品投诉占比高,服务投诉增长快。

  于法昌:“全年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共受理消费诉求898.6万件,其中投诉240万件,举报39.8万件,咨询618.7万件。在这一年的投诉举报中,我们通过梳理发现,商品和服务的投诉几乎接近一半,商品投诉是120.6万件,占到了50.3%,服务投诉是119.4万件,占到49.7%,商品投诉还是传统的日用百货、交通工具、家用电器,在服务的过程中更多的是网络购物。网络购物的量很大,增长很快,所以网络投诉的量也很大、增长很快。”

  相关数据显示,在投诉区域中,57.0%的投诉量集中于广东、浙江、北京、湖北、山东五省市。

  于法昌还提到,2018年,将加强消费维权,进一步改善消费环境。

  于法昌:“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很多工作应当说和消费维权工作都是密切相关的,这些年也采取了一些措施,比如在流通环节进行商品抽查。第二个,我们是对通过12315申诉、举报、投诉发现的问题进行查处。第三,我们加强了12315进商场、进超市、进市场、进企业、进景区规范化建设,维护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另外一个是我们发挥中国消费者协会和各地消协组织的作用,进一步维护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现在也在开展公益诉讼等。去年我们上线了12315网络平台,同时也颁布了一些具体的规章制度,包括7日无理由退货,现在我们只是实现了线上的无理由退货,下一步我们也在一些省市做试点,看线上线下是否能都实现7日无理由退货。今年我们还想量化几个指标:比如现在消费者对整个环境的满意度,对所在城市消费环境的满意度等。再比如在一些大的网络平台上,每年消费者的投诉都有很多,我们也想下一步对外公布消费者对平台的投诉。”

  此外,为改善消费环境,2018年全国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将采取新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