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2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派出工作组赴腾讯公司,听取了“网络传销监测治理基地”对网络传销及直销企业违规经营进行互联网监测的有关工作进展。

  根据市监总局的部署,5-6月份是7号、8号、9号文件实施的“动员部署和线索收集排查阶段”,值得注意的是,有关90家拿牌直销公司的舆情也被纳入本次汇报的内容。

  

 

  4月8日-28日,新组建的国家市场监管总局下发了三份打击传销规范直销的文件。其中,《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打击传销工作的意见》要求,要全面落实打击整治网络传销“线上监测、线下实证、多措处置、稳妥善后”的“四步工作法”。

  其中,“线上监测”,要求重庆、浙江、泉州、深圳等总局网络传销监测点单位要不断丰富数据归集渠道,完善监测模型,完善风险指数,监测发现网络涉传行为及信息,准确研判;各地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要不断完善传销监测预警平台,依托系统内网监、互联网广告监测等职能,嵌入网络传销监测功能模块,借助互联网公司技术优势,增强网络传销监测发现能力。

  另外,“无传销网络平台”创建工作以深圳网络传销监测治理基地与腾讯微信平台监测合作为起点。总局竞争执法局及各网络传销监测点单位、监测治理基地负责全国性有重大影响力的互联网平台,各省级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负责本辖区各类互联网平台,按照平台功能甄别分类,加强监管,强化平台对信息内容的自我审查职责,引导其开展行业自律,自觉履行社会责任,通过关键词过滤、敏感词屏蔽等手段,净化网络空间环境,努力构建无传销网络。对出现的问题要及时约谈整改,经提醒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力的,要会同有关部门依法严肃处理。同时,要加强与互联网平台方的合作,引导平台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积极配合执法机关查处网络传销违法行为,全面铺开网络反传销宣传工作,助力执法机关网上网下打击传销工作。

  

 

  值得注意的是,本次国家市场监管总局派工作组赴腾讯公司听取工作汇报,除了非法网络传销外,互联网上有关对现有90家拿牌直销企业或直销企业经销商的违规行为、各大虚拟社区的投诉也被纳入了监测的范围。

  2017年11月,国家工商总局(现已并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与腾讯公司共同签署网络传销监测治理合作备忘录,成立国家工商总局(广东深圳)反传销监测治理基地。根据备忘录,双方将共同建立“网络传销监测治理基地”,围绕传销违法活动的线上监测、调查处置、善后处理、宣传教育、法律研究等开展全方位合作。基地将工商执法部门的“云上稽查系统”与腾讯公司的“网络传销态势感知系统”进行技术对接,开展线上监测、数据传输等工作。双方还将充分利用典型案件、热点事件等,联合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帮助公众增强反网络传销意识,助力社会共治体系不断完善。

  

 

  国家工商总局(现已并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与腾讯公司共同签署网络传销监测治理合作备忘录

  4月3日-28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成立后,迅速对直销监管三连发,《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打击传销工作的意见》(7号文件)、《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直销监督管理工作的意见》(8号文件)、《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开展查处以直销名义和股权激励、资金盘、投资分红等形式实施传销违法行为专项行动的通知》(9号文件),明确整治直销挂靠、资金盘、原始股等行为,并部署三个整治期的专项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