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冠肺炎的巨大阴影,不由分说地覆盖了全球各国。地球居民真切体会到了什么叫做“环球同此凉热”。

  经过两个半月的举国鏖战,我国的抗疫曙光依稀有了轮廓。3月12日,国家卫健委宣布:我国本轮疫情流行高峰已经过去,疫情总体保持在较低水平。

  而与此同时,境外的新冠肺炎确诊病例却低开高走,自从2月26日之后,境外每日新增确诊病例就超过并远远凌驾于中国每日新增确诊病例之上了。

  

 

  全球化的水龙头一拧开,出境入境都如水流般自然顺畅,在国家卫健委3月14日公布的数据中,我国新冠肺炎的新增境外输入确诊病例首次超过了新增本土确诊病例。

  境外输入确诊病例的比重在上升

  2月26日,是我国首次出现境外输入确诊病例的日子。这一天,从伊朗参加完同学聚会,飞回宁夏中卫市的丁某某被确诊。在之后的几天里,北京也发现了两名从伊朗返回的确诊男子,他们也参加了那场同学聚会。

  从第一例境外输入确诊病例至今,已经过去了近20天。在这接近20天里,全国每日新增确诊病例一度从百位数降到了个位数,境外输入病例和湖北病例,始终是一对“双煞”,几乎构成了全国新增的全部。

  一开始,湖北新增确诊病例比境外输入的多得多。但这几天,新增境外输入确诊病例追了上来,在全国新增确诊病例中所占的比例逐渐提升。

  

 

  境外输入的确诊病例,使一些地区死守十几天的“零新增”记录破灭了。比如3月11日河南郑州发现的境外输入确诊病例,打破了河南维持了13天的“零增长”记录。“严防输入”,开始成为一些地区工作的主旋律。

  至少11人瞒报

  境外输入确诊病例111例,其中至少11人瞒报被调查。

  有“组团”瞒报的:

  3月10日,浙江丽水6名华侨从意大利返回后,相继被确诊为新冠肺炎病例,入境时未按规定如实申报健康状况,涉嫌违反刑法及传染病防治法,被立案调查。

  

 

  也有服药瞒报的:

  3月4日,一对意大利回京的姐弟俩,在登机前使用药物退烧降温,后被确诊为新冠肺炎,已被警方立案侦查。

  还有瞒报入境后,不自觉隔离,到处“乱窜”的:

  3月11日,河南郑州确诊首例境外输入新冠肺炎例,患者郭某鹏因故意隐瞒出境史,未严格落实“隔离观察”措施,未严格落实“如实申报”措施,期间多次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出入办公场所,对新冠肺炎疫情造成传播危险,被立案侦查。

  3月12日,呼和浩特民警在工作中发现,某小区住户赵某、莎某,3月7日从土耳其经阿布扎比乘飞机入境时,与郑州确诊患者郭某鹏有密切接触,赵某、莎某返呼后故意隐瞒出境史,期间多次在小区内自由活动并外出到饭店就餐,对新冠肺炎疫情造成传播危险,已被立案调查。

  一个人的“不羁”,造成一城人的不安,害人害己。防控成效来之不易,加重境外疫情输入风险,绝不宽宥。堵住漏洞,决不让瞒报得逞,这样的“狠招儿”,再多一些也不为过!

  更让人气愤的是,从美国来京,谎话连篇:

  3月13日,北京市曾通报一例美国输入性病例。黎某,在美国高烧39℃,三次申请核酸检测被拒绝后,乘机返京,落地后被确诊。

  

 

  6种行为定罪处罚

  16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海关总署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国境卫生检疫工作 依法惩治妨害国境卫生检疫违法犯罪的意见》。实施以下六类妨害国境卫生检疫行为,如果引起鼠疫、霍乱、黄热病以及新冠肺炎等国务院确定和公布的其他检疫传染病传播或者有传播严重危险的,将依照刑法第三百三十二条规定,以妨害国境卫生检疫罪定罪处罚:

  检疫传染病染疫人或者染疫嫌疑人拒绝执行海关依照国境卫生检疫法等法律法规提出的健康申报、体温监测、医学巡查、流行病学调查、医学排查、采样等卫生检疫措施,或者隔离、留验、就地诊验、转诊等卫生处理措施的;

  检疫传染病染疫人或者染疫嫌疑人采取不如实填报健康申明卡等方式隐瞒疫情,或者伪造、涂改检疫单、证等方式伪造情节的;

  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实施审批管理的微生物、人体组织、生物制品、血液及其制品等特殊物品可能造成检疫传染病传播,未经审批仍逃避检疫,携运、寄递出入境的;

  出入境交通工具上发现有检疫传染病染疫人或者染疫嫌疑人,交通工具负责人拒绝接受卫生检疫或者拒不接受卫生处理的;

  来自检疫传染病流行国家、地区的出入境交通工具上出现非意外伤害死亡且死因不明的人员,交通工具负责人故意隐瞒情况的;

  其他拒绝执行海关依照国境卫生检疫法等法律法规提出的检疫措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