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于12月1日起正式实施。它的实施在惩治电信网络诈骗及其关联违法犯罪人员方面有何意义?

  海南省反电信网络诈骗中心相关负责人表示,反电信网络诈骗法共七章50条,包括总则、电信治理、金融治理、互联网治理、综合措施、法律责任、附则等。

  “打击电信网络诈骗及其关联违法犯罪人员是反电信网络诈骗工作中的重要工作。”该负责人介绍,除了依照刑法等法律对电诈分子依法惩处外,该法进一步完善了其他相关惩处措施。一是在刑法规定刑事责任的基础上,对尚不构成犯罪的,规定了专门的行政处罚,没收违法所得、罚款和拘留。二是规定对从事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和关联犯罪的人员,可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记入信用记录,并规定了有关惩戒措施。三是规定从事电信网络诈骗违法犯罪人员,除依法承担刑事责任、行政责任以外,造成他人损害的,还要依法承担民事责任。四是规定限制出境措施,对前往电信网络诈骗活动严重地区且出境活动存在重大涉诈活动嫌疑的,以及从事电信网络诈骗活动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可以限制出境。五是对从事各类涉诈黑灰产活动进行处罚,包括非法买卖银行卡、电话卡的,非法生产、销售虚拟拨号设备等涉诈设备的,提供有关涉诈支持、帮助活动的,都规定了罚款和拘留,情节严重的,还要根据刑法规定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