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2800元买一箱“冰川水",不仅能获得4000元“返利",如果介绍他人来买,还能获得一定比例的提成。杭州两家公司就靠这样的“套路",在短短一年时间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45亿余元!

  

  近日,滨江警方在台州将最后一个主犯洪某抓获归案。

  洪是杭州上城区某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的员工,在公司担任业务经理。

  这家公司成立于2016年初,老板姓石,37岁,除了电子商务公司,他还在滨江区成立了一家健康科技公司。

  这两家公司的业务是一致的——在线上平台销售一种名为“黄金一号冰川水"的产品。

  

  在网站广告中,这种“冰川水"被誉为“体内净化养生水",号称产自新疆,具有防癌抗癌等神奇功效。

  “冰川水"售价不菲,一箱标价2800元。不过,网站上承诺,客户购买后可分期获得“返利",公司将分40天返还共4000元。

  也就是说,40天后,客户不仅可以免费获得一箱“冰川水",还可以额外获得1200元的“奖励款",购买数量越多,返利也越丰厚。

  之所以做这种“亏本"生意,是因为公司想以此换取上市机会。

  起初,石通过网上的弹窗广告、微信朋友圈等途径发布消息,招揽客户。这些客户拿到返利后,又以口口相传等方式,将自己的亲戚、朋友介绍过来。

  

  按照公司规定,客户每介绍一个新人,即发展一个下线,可获得对方投资金额3%-10%不等的积分提成,积分可以1比1的比例兑换成现金。

  随着客户群体迅速扩大,石又推出了新的营销方案——发展下线100人以上的,任公司“三级经理"职位,年底可获得公司股权分成奖励。

  而且,除了在网上、社交媒体上打广告,石还鼓励经理们开展线下讲座,通过开办“养生课堂"的方式,在全国各个城市内推广“冰川水"。

  开始一段时间里,由于公司规模不断扩展、会员发展速度快,石靠着“拆东墙补西墙"的方式,确实兑现了部分客户的“返利"要求,但半年以后,人数逐渐饱和,资金流速变慢,不少客户都没能再拿到钱。

  滨江警方先后接到辖区内十余个居民报警,恰好此时银行也发现了这两家公司在资金往来上存在异常,把情况反映给了警方。

  去年8月,警方正式立案,并第一时间对两家公司的账户进行了冻结调查。

  据民警初步统计,该网站平台成立不到一年,已发展注册会员18万余人,实际投资人数16.5万余人,充值总金额高达45亿余元人民币。投资人遍布全国各地,以40至80岁的中老年人为主。

  去年10月,民警先后将公司法人石某、供水商罗某以及三级经理徐某抓获归案;今年1月1日,该案在杭州的最后一名主犯洪某也在老家台州被抓。

  据供水商罗某交代,“冰川水"虽然的确是在新疆生产的,但其成分和市面上普通的矿泉水基本一样,并不存在什么特殊功效,售价2800元一箱的水,实际价值只有300多元。

  石说,自己原本是在杭州一家学校当老师的,偶然有一次接触到类似的营销模式,觉得是个赚钱的好法子,就想通过自己成立公司的方式,来建立一个新的消费平台。

  “现在电商网商都这么发达,我也是抱着试试看的心态,想把这个生意做大做好。"在讯问过程中,石反复强调,自己“不知道这样做是犯法"

  目前,石某等四人均已被警方刑拘。